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搜索
智能模糊搜索
仅搜索标题
搜索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政策法规
>
法律趣闻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吴
图片1 吴邦国,男,汉族,1941年7月生,
·
政治人物:温家宝
·
政治人物:胡锦涛
·
科学人物:吴征镒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
美国各州法律趣闻
·
经典法律电影介绍
·
忍俊不禁的“法言法语”
·
英国法律趣闻
·
明朝钱若赓智断鹅案
·
1983年2000元悬赏抓“二王”
·
赔我怀孕的夫人
·
美国律师与保险公司的精彩博弈
·
世界法律趣闻
·
“死刑犯的复活”—经典辩护
美国律师与保险公司的精彩博弈
2009-03-23
有位律师买了一盒极为稀有且昂贵的雪茄,还为雪茄投保了火险。结果他在一个月内把这些顶级雪茄抽完了,保险费一毛也还没缴,却提出要保险公司赔偿的要求。在申诉中,律师说雪茄在「一连串的小火」中受损。保险公司当然不愿意赔偿,理由是:此人是以正常方式抽完雪茄。结果律师告上法院还赢了这场官司。法官在判决时表示,他同意保险公司的说法,认为此项申诉非常荒谬,但是该律师手上的确有保险公司同意承保的保单,证明保险公司保证赔偿任何火险,且保单中没有明确指出何类“火”不在保险范围内。因此,保险公司必须赔偿。与其忍受漫长昂贵的上诉过程,保险公司决定接受这项判决,并且赔偿美金一万五千元的雪茄“火险”。
以下才是最精彩的地方:
律师将支票兑现之后,保险公司马上报警将他逮捕,罪名是涉嫌24起“纵火案”!由他自己先前的申诉和证词,这名律师立即以“蓄意烧毁已投保之财产”的罪名被定罪,要入狱服刑二十四个月,并罚款美金二万四千元。
上一篇:
美国各州法律趣闻
下一篇:
忍俊不禁的“法言法语”
[
打印此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相关链接
·
纵横于文字间的刀笔吏
·
“死刑犯的复活”—经典辩护
·
世界法律趣闻
·
香烟与法律的神秘关系
·
当你碰上这样的法官
·
最后的愿望
·
赔我怀孕的夫人
·
在美国抢银行十大注意事项
·
苏联不公开的刑法内容让人目瞪口呆
·
我国古人防止假币流通的各种办法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
国
图工程
国
礼系列
国
情图鉴
国
史图鉴
国
学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