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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单拟定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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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驻浙江实习记者 雷彩虹) 为加强对非文物建筑的保护与管理,逐步完善杭州市名城保护体系,近日,杭州市规划局根据《杭州市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通过论证和审批了包括清河坊邮政局分局旧址在内的48处历史保护建筑,这是杭州审批的第四批历史保护建筑。 据了解,杭州前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单已经圈定落实,其中第一批75处,第二批47处,第三批70处。杭州市规划局通过多种渠道对市区范围内基本符合历史建筑界定要求的近现代建筑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筛选,对与名人故居、老字号有历史文化渊源的老建筑进行了重新命名,并通过核对现状地形图、现状照片、门牌号,明确了拟保建筑的确定性和唯一性。近期,经有关部门论证和专家评审,规划部门会同市园文局、市保护办提出了杭州市第四批历史建筑的名录,包括清河坊邮政局分局旧址、大井巷27号建筑、隐庐、义泰吕布号旧址、西兴街盛宅等48处拟保历史建筑。此名单待市政府批准后将向社会公布,杭州市规划局同时将开展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图则的编制及第五批拟保历史建筑名单的准备工作。 据悉,今后历史建筑的日常保护管理责任将由市房管部门承担,建立历史建筑记录档案,设置保护标志牌,并与历史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签订保护责任书。规划部门则将会同市园文、房管部门划定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一个点一个点地制订具体保护要求,编制保护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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