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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二手房“房款保全”避风险 要规避陈欠采暖费
2009-04-30
  一些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不清楚该注重哪些细节,结果引发麻烦。市民张先生买了一处二手房,办完手续后才发现,原房主陈欠了3年的采暖费;李先生买了一处房子,办完手续发现房子附近有噪音污染,为此闹心不已。  近日许多市民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咨询购房的相关问题。   2月23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沈阳市房产超级市场副总经理杜恒弟、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侯冰等相关专业人士。   签个“明白合同”避免麻烦   如何规避相关的风险?杜恒弟经理介绍说,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选择经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已取得执业资质的正规中介公司;二、要弄清楚房屋的权属,凡是产权有纠纷的,或是部分产权、产权不清、无产权的房子,即使房子再合适都不要购买;三、了解房屋建成的年代、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是否与产权证上标明的相一致,房屋布局是否合理,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等情况;四、购买旧房时,要认真考察房屋周围有无污染源,如噪音、有害气体、水污染、垃圾等,另外还有房屋周边环境、小区安全保卫、卫生清洁等方面情况;五、了解物业管理情况及管理费用标准,是否建立了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专项基金;六、决定买房后要签订完备规范的买房合同,将煤气、自来水、电、暖气等费用记录清楚,交易的相关税费由谁承担约定清楚。此外,购买二手房时最好亲自到交易场所办理转让手续。   “房款保全”化解交易风险   目前,当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时,从办理过户手续到拿到产权证,还需要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买卖双方经常发生互不信任的情况。卖主怕拿不到售房款,而买方怕交了钱,办手续时出差儿。   杜恒弟经理介绍说,为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沈阳房产超市与银行合作,开办了“房款保全”业务。具体程序是:在过户手续没有办完的这段时间内,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到房产超市指定的交易窗口签订保全合同。然后买方将买房款打入房产超市指定账户,办理完更名过户手续后,再将这笔房款打给卖房人,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这一业务的展开得到许多市民的认可,效果不错。   规避陈欠采暖费的陷阱   在二手房买卖中时常出现陈欠采暖费的纠纷,解决起来又比较困难。如何有效规避陈欠采暖费的陷阱?专家支上几招儿。   口说无凭“字据”无效。在签订房屋转让协议时,不要轻信房主的承诺和房屋中介的保证,也不要签“如有陈欠采暖费由原房主承担”之类的“保证条款”,因此条款对解决陈欠采暖费几乎无效。   仔细查询保存“铁证”。在进行房产产权、使用权变更前,要到房屋所在的供暖公司仔细查询该房屋有无陈欠采暖费,并请供暖公司出具书面证明,注明采暖费有无陈欠情况,并保留好此证明,以备一旦出现纠纷时查证。   双方约定预留押金。在房屋产权证下发并办理供暖合同变更前,可约定留一定数量资金(5000元至10000元左右)用作采暖费、水、电费等保证金,如果原房主隐瞒事实,所卖房屋又确有陈欠采暖费,原房主和其单位均不给补交,可用此款抵交。   二手房陈欠采暖费有何规定?   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侯冰说,自2001年11月起施行的《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供暖用户转让房屋或互换房屋使用权的,必须与供暖企业结清所欠陈欠采暖费,并办理供暖合同变更手续。对不办理供热合同变更手续的,由新房主负责追缴陈欠的采暖费。   据了解,沈阳市房产超级市场现在每周为市民举办房屋买卖大集、全市房源免费登记,还有专业人员负责咨询代理等服务。市民遇到相关问题,可打电话88518888咨询。   本报记者 高志广 通讯员 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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