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今年天津市中心城区供应各类土地计划800公顷,其中居住用地供应700公顷,占总供地量的87.5%。继续停止别墅类用地供应,严格控制高档住房用地供应。经营性开发项目用地严禁非法转让。加强对开发企业闲置土地的清理,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征收闲置费,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加强供地后监管,对不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的规定开工建设、竣工验收以及不执行套型面积、销售价格等控制性要求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对已批准用地的项目,必须按土地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使用条件和规划指标进行开发建设,严禁擅自变更用地条件和指标。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