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逐步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改善矿区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污染和生态破坏,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开展省级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工作。
通知说,规划编制工作的基本要求有三:一是加强基础研究。各地要充分利用全国矿山环境、地质环境调查的成果资料,结合矿产资源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加强新时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要求及影响的分析,深入调查研究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规划目标、总体布局、区域重点,为编制规划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妥善处理好规划作用与市场作用的关系、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的关系,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等。三是省级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作好衔接。四是加强重大工程研究。五是坚持开门编规划。
通知明确,这项工作应12月底前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