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确定节约集约用地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通过整理复垦新增耕地5万公顷,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0万公顷,年新增建设用地要全部控制在年度计划内,城乡建设利用存量土地的比例要达到60%以上。这是记者从16日结束的全省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统计,2004年黑龙江省建设用地量已经从2001年的5000公顷增加到10000公顷,年均增幅在3%以上,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这种增长趋势还要持续相当长的时间。而且按照国家占补平衡的规定,我们后备资源呈现出相对不足的状况。因此,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是建设节约型社会,保障我省土地资源长期有效供给的一项战略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会议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与保障发展相统一的原则;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坚持“节流”与“开源”并举的原则;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的原则,全面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土地供应保障。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tujian.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