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杰松)根据近期卫生部关于调整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有关要求,卫生部近日组织专家对2009年5月12日印发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方案》进行了修订,并印发《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管理方案》。 与旧方案相比,在密切接触者判定方面,新方案更强调综合因素,要求综合考虑与病例接触时,病例是否处于传染期、病例的临床表现、与病例的接触方式、接触时所采取的防护措施及暴露于病例污染的环境和物体的程度等因素,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县(区)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判定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对于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的管理,新方案提出,采用医学观察对象自我观察主动报告为主,专业人员可进行电话随访或访视,并提醒医学观察对象尽量减少外出,外出时应戴好口罩。医学观察期限为7天,观察期满后负责医学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再出具书面健康证明。 tujia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