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行业消息 > 医药消息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7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医疗纠纷“协商解决”弊大于利
2009-07-28


王秀华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从这一规定的实施情况看,不但没有达到快捷处理医疗纠纷、节约成本和优化医患关系的初衷,反而对医疗纠纷增多有“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一,“双方协商解决”客观上助长了“医闹”歪风。从许多医疗事件的发展过程看,一旦形成事实上的医疗纠纷,自行协商解决最需要的互信基础就不存在了。在“协商”过程中,医方常感叹“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而患方则怀疑医方利用技术、信息、实力等优势损害其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越来越多的患者便将协商过程引向了通过过激手段来谋取经济利益的方向。

  第二,“协商解决”也助长医疗机构花钱买平安的思想,使国有资产流失。正是有“协商解决”的渠道,社会上便出现“大闹多得钱,小闹少得钱,不闹不得钱”的怪现象。患方通过高压态势迫使医疗机构赔钱,而医疗机构不得已用“花钱买平安”来平息医疗纠纷。事实证明,这种姑息迁就的做法有“榜样”的效应,造成国有资产不断流失。

  第三,“协商解决”为个别医疗机构用金钱掩盖责任提供了“合法”的渠道。许多地方的卫生主管部门考评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采用医疗事故一票否决的办法。这也使医疗机构担心自身的不足被定性为医疗事故的问题,便积极利用“协商解决”的途径,用金钱封住患方的嘴巴。作为医疗机构,既然“丑”被金钱遮住了,又谈何从医疗事件中吸取相应的教训?如果医疗机构利用“协商解决”封锁事实真相,逃避自身应负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对医患双方乃至社会,都不是一件好事情。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第四,“双方协商”加剧医疗纠纷处理失序状态。因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被堂而皇之地列为处理“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办法中的一条,即使医疗纠纷的一方不赞同“私了”,在另一方的压力或诱导下也往往不得不违心同意,即使达成了协议,由于协议存在强制力低下的“硬伤”,其法律效力难以从法理上彻底终结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只要患者反悔且以此作为证据提起诉讼,便会前功尽弃。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颁布7年多时间。它的实施大大促进了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制化进程,但其中“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的实际效果,是与立法初衷完全南辕北辙的,建议尽快对其进行修订。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相关链接
    ·卫生部督查卫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中澳合作开展耐多药结核研究
    ·宣武区卫生局至今没有答复
    ·儿童和青少年伤害预防WHO行动计划中文版发
    ·每千户配一“小型医院”蓬莱农村半小时就医
    ·我国启动甲型流感疫苗批量生产
    ·国际合作结核病控制项目落户黑龙江省
    ·江西省“光明·微笑”工程进展综述
    ·卫生部等发布新规 9月起"盲人按摩师&q
    ·湖南省长周强:坚定不移地推进医疗卫生体制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