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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疾控中心提醒市民 发现甲流病人有义务报告
2009-07-28

  京华时报讯(记者李秋萌)针对近日广州市甲型H1N1流感二代病例的出现,5月30日,北京市疾控中心发布《致首都市民的公开信》,每个公民都有及时报告甲型流感病人和疑似病人的义务,并注意个人卫生。
  市疾控中心表示,流感二代病例的出现,不仅表明新型流感发生人际传播和社区传播的风险正在不断加大,而且也对北京的流感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每个公民都有及时报告甲型H1N1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的义务,也有接受疾病控制部门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样本采集和医学观察与隔离的义务。同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接受医学观察。

  5月30日,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同事近期从国外归来,要提醒他一定居家健康监测七天,不参加聚会,不探望亲友、师长,不去人多的公共场所;同时,保留好登机牌,记住航班号;如果看到新闻媒体正在寻找您或您认识的甲型H1N1流感的密切接触者,或者您出现了发热及急性呼吸道症状,请主动拨打120或999,卫生部门将免费接您前往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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