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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村村都建卫生室 使用面积至少达60平方米
2009-07-28

  西安方案

  2010年全市基本完成村卫生室建设,村卫生室使用面积至少60平方米

  医改进程

  我国医改的21个配套文件,有望下月陆续出台

  我省医改已经正式启动,今年,西安市要消除医疗卫生服务“空白村”,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日前,西安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2009年全市80%的村卫生室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40%的村卫生室达到甲级标准。2010年,全市基本完成村卫生室建设,全体农村居民享有方便、有效、价廉、安全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村卫生室应与村委会、村党员活动室、村文化活动室等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村卫生室与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合建,做到相对集中、方便群众。

  市卫生局要制定全市统一的村卫生室建设标准与服务规范,并审查各区县村卫生室设置规划,建立市级示范点。实行“月进展报告制”和“季进展通报制”,健全全市督导工作机制。本报记者李琳

  设置原则

  千人以上村必设卫生室

  村卫生室建设的基本原则是政府主导,坚持公益性。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立一个村卫生室。服务人口为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必须设置村卫生室;服务人口500人~1000人的行政村原则应设村卫生室;500人以下的行政村,可与邻近行政村联村设室,或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设立固定服务站承担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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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标准

  甲级村卫生室至少80平米

  村卫生室以村委会集体举办为主,也可由具备从业资格的个人承办和乡镇卫生院设点。

  村卫生室要有独立的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服务人口1000人以上的村卫生室应适当增加业务用房面积。甲级村卫生室使用面积至少达到80平方米以上,做到诊断、治疗、药房、预防接种和输液观察“五室分开”。

 设施配置


  按3000元标准配基本器械

  全市实行村卫生室形象标识、医疗文书、防保卡册、规章制度、医药收费、药品目录、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绩效考核、服务补助等“十统一”。

  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具备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鼓励、派遣县乡两级卫生技术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省、市政府按每个村卫生室3000元标准配置基本器械。

  资金支持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

  对达到建设标准、验收合格的村卫生室,由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安排资金。除按省政府规定(以县为单位每个村卫生室平均补助1万元)补助资金外,市政府还将对每个“空白村”卫生室建设补助1万元,每个合格村卫生室补助2000元,每个甲级村卫生室补助4000元。鼓励吸纳社会其他资金投向村卫生室建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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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个医改配套文件有望6月陆续出台

  国家发改委官员5月27日告诉记者,目前发改委正协调相关部委,争取在6月陆续出台医改的21个配套文件。

  据了解,基本药物目录和公立医院改革指导意见有望成为首批对外公布的配套文件。列入第二批出台的文件,如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配套文件,目前则尚未在部长办公会议上讨论通过。

  据悉,21个配套文件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针对五项重点改革出台的操作性文件;另一类是围绕改革体制机制的文件,主要包括改革药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等。据《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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