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稳定外需的政策,将2009年新增纳入法检目录或增补监管条件商品过渡期再延长半年至2009年12月31日,相关外贸出口企业可继续享受免费检验的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报讯 (记者林晓丽 通讯员吴恂、石先来)广东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介绍,过渡期内,检验检疫机构采取临时检验检疫措施,对新纳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的商品,实行通关单放行管理,但不实施检验检疫。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检验检疫机构按照产地申报、口岸放行的原则接受企业申报和出具通关单。对货物未在产地申报直接运至口岸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可受理申报并直接出具通关单,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产地检验检疫局。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介绍,去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决定联合调整《法检目录》,将部分烟草代用品、可用于食品添加剂的化工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等调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林晓丽)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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