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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展猪流感监测 启动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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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防控人感染猪流感工作的重要部署和相关精神,于4月28日在全区开展落实猪流感防控工作。
4月28日自治区政府猪流感防控紧急会议结束后,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于当日立即召开全区各市局长会议,研究部署全区猪流感防控工作,要求各地准确判断当前形势,按照“密切追踪、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密切与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配合,扎实做好猪流感防控工作。
目前,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已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猪流感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加强对近期从境外引进种猪的养殖场、边境地区和养殖密集地区的养猪场,以及定点屠宰场和活畜交易市场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对有呼吸道症状、体温升高等类似感冒症状的生猪,要重点关注,隔离观察。从4月29日起,我区实行猪流感疫情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该局要求各地畜牧兽医部门加强生猪防疫管理,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定期进行彻底消毒,养殖小区和规模场实行严格封闭饲养管理。对近期从相关国家引进的生猪及其产品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发现疫情隐患。组织技术人员指导养殖场(户)密切关注猪群健康状况,发现有类似流感症状的猪要及早诊断。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把边境防堵作为此次防控疫情传入的重点,将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非口岸通道值班巡逻、完善“五户联防”制度,防止境外带病毒的生猪及其产品入境带入疫情。畜牧兽医部门积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应急预备队,做好消毒剂等防疫应急物质的储备,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疫情要果断处置,严防疫情扩散和传染到人。
此外,我区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将对社会公众进行科普宣传,做好舆论引导,重点宣传猪流感病是“可防、可控”的,普及科学预防猪流感的知识和方法,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引导老百姓科学消费猪肉产品,减少境外疫情对我区养殖生产和猪肉产品消费可能带来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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