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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台措施力改“两棚一草”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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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驻黑龙江记者 郭恒山 高春磊) 黑龙江省《全省城市棚户区和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会议》日前在哈尔滨市闭幕。黑龙江省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非煤城市棚户区,农村泥草房即“两棚一草”改造与建设工作,作为黑龙江省政府提出的“10项民生工程”之一率先启动。 据了解,黑龙江省出台了“两个意见、一个办法”,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与建设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全力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难问题和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为保证改造工作的进程和效果,哈尔滨、七台河等地市还签订了“两棚一草”改造工作责任状。
5年消灭城市棚户区
黑龙江省计划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使居住在棚户区的100余万户,300多万人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在拆迁安置上,在保证“拆一还一”政策的基础上,规定回迁安置最小户型不小于40平方米。在住房保障上,明确各地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配件比例要达到总规模的30%以上。 针对棚户区改造中存在的资金问题,除了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外,黑龙江省还在新增财力中每年安排改造专项资金2亿元,按“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投资。
煤城棚改政策先行
黑龙江省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将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4个煤炭城市作为棚户区改造主体。为加快煤城棚户区改造进程,特别是煤城沉陷区棚户改造,黑龙江省政府专门成立了黑龙江省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工作办公室,同时还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政策支持,免收土地登记费、征地管理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相关政府性基金。在搬迁安置方面采取搬迁意愿普查、听证等工作方法,充分尊重民意,保证最大程度让利于民。
8年消灭泥草房
农村泥草房改造与建设的工作目标是,力争用8年时间,全省改造建设农房160万户,基本消灭泥草房。 据悉,黑龙江省政府今年在省级新增财力中安排农村泥草房改造专项资金1亿元,计划建设30个泥草房改造示范村,150个试点村,并建立政府补助机制,2008年和2009年每年安排示范村基础设施专项补贴资金6000万元。 黑龙江省省长栗战书在会上指出,“两棚一草”工作要统一思想、坚定目标,科学谋划,对“两棚一草”工作中存在的资金瓶颈,栗战书强调要采取政府主导,多方筹措,积极运作的方式,要“改一处成一处”,加快“两棚一草”工作进程,确保群众“住有所居,居者有其屋”,为百姓营造“放心房、满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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