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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协调小组成立 |
2009-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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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协调小组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1月2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协调小组工作规则。 该协调小组由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任组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穆虹、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任副组长。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策协调、指导规划落实、组织规划中期评估等工作。 会议指出,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协调小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 会议强调,要切实帮助灾区群众解决灾后恢复重建中的突出问题。一是加快民生工程建设。按照民生优先、统筹安排、保证重点的原则,加快城乡住房和学校、医院等民生工程的恢复重建。二是加快恢复重建整体进度。加快灾区交通、通信、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积极落实扩大内需的政策。三是落实恢复重建的各项政策。及时拨付中央恢复重建资金,统筹安排政府投入、对口支援、社会募集、国外优惠紧急贷款等各项资金。四是切实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及时总结对口支援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组织交流,为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创造条件。五是高度重视灾区社会稳定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关心灾区群众的生计问题,尽可能多地吸纳灾区劳动力参与到恢复重建工作中。在重建工程实施过程中,耐心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刘 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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