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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煤气费月月缴 多半消费者从未拿到过账单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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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买东西、外出就餐时,很多人都有检查结算单据的习惯,可对于每个月都要缴的手机费、水电煤气费等,却有相当多的市民忽略了自己也有索要“消费账单”的权利。来自沈阳市邮政局的信息显示,目前近六成沈阳消费者从未拿到过这些消费账单。
什么是消费账单?是指与消费者发生对账行为的部门或单位,向消费者提供的账目发生详情单。有不少人把付款的发票当做消费账单。其实,账单与发票完全是两回事,就像外出就餐后,列有每样菜品单价和消费金额的才是消费账单。
身边小事
“自助”查账很不方便
33岁的侯女士,是沈阳一家IT跨国公司的业务人员,她每个月的手机通话费用都在500元以上。
“电话费都是由公司统一缴,单子打多少,公司缴多少。最后只给一张简单记载着长话、市话、信息等项目费用总计的发票。至于详细的话费清单,从来没见过哪个服务商主动邮寄,有没有多收费或者记错费,根本不知道。据说可以到营业网点去打电脑,但我经常出差,确实没有时间。”侯女士介绍。
和侯女士一样,大多数市民在缴了煤气、水、电等费用后,都没有享受到免费、主动提供消费账单的服务,倒是有不少人收到过“催缴费用”等函件。
有权知道
“省略”账单侵犯知情权
根据《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从业律师王先生认为:服务商在对消费者提供有偿服务时,有义务向消费者定期、免费提供相关的账单。但是,现在社会上的许多经营者和服务商,以客户服务量太大、没时间、企业需要节约成本等为借口,不愿主动、免费向其用户和消费者提供这样的消费账单,从而省略了为消费者寄送消费账单的环节。这在一定程度上说,也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
■小记建言
提供电子账单,如何?
有数据显示,在电脑和新加坡,每户每月收到账单20份;在日本和电脑,每户每月收到账单10份。在沈阳,2008年全年账单邮寄678万件,户均不到1件……
据了解,目前只有银行的部分业务向客户主动邮寄消费账单,还有一些部门只是开通了自助查询功能。而消费者希望更多的服务商能有提供账单的服务。
据记者调查,工作量大、邮寄费用高是很多服务商无法提供消费账单服务的主要原因。我们可以从银行的做法里得到一些借鉴。
近年来,为倡导电脑、减少大量邮寄纸制账单所带来的资源浪费,多家银行都为信用卡客户提供免费的电子对账单服务。每个月客户都可以收到一份电子邮件,上个月的每个刷卡项目、金额一目了然,无纸化、易查询、可以永久保存。而且,电子账单的功能多数是由电脑实现的,人力成本并不是很高。本报记者 孙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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