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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费用不超限可抵产检支出 生孩子应理智消费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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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沈阳市医保中心对全市42家生育保险定点医院2008年(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的生育医疗费用支出情况进行了公示。
看点一 平均住院费略有提高
此次公示内容包括:正常产、剖宫产及难产的人数、人均医疗费用、人均统筹支付金额、人均自付金额及人均自付比例等。
同去年相比,今年不论是剖宫产还是自然产,平均住院费用普遍有小幅提高,幅度从百元到四五百元不等。
看点二 生育平均费用差距挺大
同样是剖宫产,平均住院费用最低的为2622元,最高的为6610元,差价3988元。业内人士分析,这是多种因素影响的结果:各级医院由于物价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同,设备、技术力量等存在差异,另外大医院也承担着更多危重症孕妇的抢救工作,因此会发生更多的费用。
看点三 六成产妇扎堆三大医院
在医院的选择上,产妇们明显出现了扎堆现象。记者统计,以剖宫产为例,选择在中国医大附属盛京医院、解放军第202医院、沈阳市妇婴医院这三家医院生产的,占剖宫产产妇总数的63.4%。正常产产妇在三大医院生产的产妇占总数的66%。
看点四 剖宫产:正常产≈3∶1
据统计,剖宫产产妇总数为6290人,而正常产产妇总数仅为2265人,比例高达2.8∶1!即每四个产妇中,就有三人选择剖宫产,比例惊人。
看点五 分娩费用不超限可抵产检支出
在公示中,有6家医院的个人自付金额和比例出现了负值,市医保中心解释,这是因为有些产妇的生产费用未达到限额标准,产妇就可以用剩余的金额冲抵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这意味着产前检查的费用都可以从医保统筹金里出,进一步为产妇省钱。
不过,出现负值的医院均是一、二级医院,由于三级医院费用相对较高,生产费用总额均出现超限的情况,自然也就不能享受到冲抵产检支出的政策了。
本报记者 叶青
专家观点
生孩子选医院强调“理智消费”
在此次公示的42家定点医院中,三级医院有11家,占总数的四分之一。但其发生的费用却占到统筹费用总数的60%。也就是说,60%的生育保险支出都花在了这11家三级医院中。
对此,沈阳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管理处副处长王文指出,公示生育医疗费用支出的目的原本在于引导参保人员依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生育医院,合理分流,以免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但从实际情况看,效果却并不显著。
“大多数家庭都舍得在生孩子上多花钱。这主要还是市民观念的问题,与政策调整关系不大。”王文说。
生孩子固然是家庭的大事,选择大医院的心情可以理解。不过在选医院时,也应“理智消费”,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健康状况等实际情况进行考量。目前一二级医院的医疗水平和资质可以满足一般分娩的需要,不一定非要盲目追求在大医院生产。
根据沈阳市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参保的育龄妇女正常产医保统筹金支付限额为2300元,剖宫产医保统筹金支付限额为3200元。根据这个标准,选择一二级医院的部分产妇甚至可以不用从自己的口袋里掏钱,生育险的统筹金完全可以负担分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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