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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长义代表建议:三省区协调治理辽河污染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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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事关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辽河的水质安全,事关流域2800万人民的身体健康,建议国家对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给予更大的支持!”3月5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刚刚开幕,全国人大代表、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便把一份“辽河治水”的建议提交大会。
在这份名为“关于国家对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应给予更大支持的建议”中提出,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辽河流域1996年被国家列为重点治理流域。辽宁省委、省政府对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高度重视,辽宁中部城市也积极尝试上下游城市联手治理水污染的新路子,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辽河流域水质趋于好转。但辽河水污染的形势仍然严峻,任重而道远,困难依然很多,需要国家给予更大的支持。
赵长义代表建议,定期召开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专项会议,协调解决辽宁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三省区在流域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 “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实施”,逐步形成流域整体保护和重点治理的机制。另外,建议国家在治理重点流域中对辽河流域的治理资金投入给予倾斜,保证资金投入到位。
赵长义代表提出,在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进程中,应积极“关小扶大”,对辽宁的重大项目给予扶持,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的结构调整。建议增加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指标,将污水处理厂按照社会公益建设项目,从工业用地指标中单独划分出来,单独批复污水处理厂用地指标,以满足新增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指标需要。
赵长义代表表示,污水处理厂作为社会公益事业,建议对污水处理厂在日常运行过程中给予用水、用电优惠政策,在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流转税等方面给予减免相应税款政策。
本报记者朱峰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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