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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买卖由妒生恨 新民一男子泼汽油烧伤同行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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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新闻网讯 (记者 王恩重 夏明月) 在兴隆店市场经营百货生意的王某(男,37岁),因为生意往来价格问题等一些琐碎事情,对同在一个市场做生意的孙某(男,46岁)怀恨在心,竟对孙家实施纵火,造成孙某身体表玻璃大面积烧伤。1月6日,王某被新民警方刑事拘留。
据了解,2009年1月5日3时许,新民警方接到新民市兴隆店乡村民刘某报案,称其家被人放火,丈夫孙某被烧伤,伤势严重。接警后,新民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察和走访调查,民警确定曾与孙某因价格问题产生过纠纷的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月6日下午4时,警方在法库县将王某抓获,王某对其放火一事供认不讳。
在看守所,面对记者的采访,已得知孙某严重伤情的王某连连说:肠子都悔青啦,再也没脸见乡亲们。据王某交待,08年夏天,孙某曾购进了大量纱玻璃进行批发销售。期间,王某向孙某购买了一批纱玻璃。后来,王某得知孙某向其销售纱玻璃时,价格比卖给别人的贵,王某遂对孙某产生了仇恨心理。之后,在兴隆市场购买柜台时,孙某买了两个位置较好的柜台,而王某仅买了一个位置不太好的柜台,于是王某又对孙某产生了嫉妒心理。1月5日凌晨2时许,已失去理智的王某在加油站购买了汽油,将孙某某家西屋前窗户玻璃打碎后,将汽油倒进屋内,点燃后逃窜。事后,孙某某被送到沈阳某大医院救治,其身体表面87.5%被烧伤,现在尚未生命脱离危险。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警方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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