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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创业税收门槛 辽宁营业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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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新闻网讯 (记者 王恩重) “我省将进一步提高营业税起征点,降低创业税收门槛,将营业税按月纳税的起征点由月营业额2000元提高至5000元。”12月16日上午,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府纠风办与省劳动保障厅联合召开做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辽宁省劳动保障厅厅长助理王成鑫向媒体透露了这一消息。
营业税按月纳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
王成鑫表示,为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我省将在今后五年内。进一步提高营业税起征点,降低创业税收门槛,将营业税按月纳税的起征点由月营业额2000元提高至5000元。对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商贸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按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有关规定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科技专项资金支持。
小额担保贷款每人最高5万元
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王成鑫介绍,我省将扩大借款人范围、提高贷款额度。我省将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军人家属、残疾人、低保人员、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范围。对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每人最高额度为5万元。对大学生和科技人员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每人最高为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不超过15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并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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