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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城重拳整治“黑出租” 最高罚款10万禁运两年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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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记者杜一鸣)11月25日,沈阳市交通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专项整治出租汽车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自11月24日起,沈阳市相关部门加强“兵力”重点整治,对查处的“黑车”采取从重处罚,除最高罚款10万元外,还将对从业人员开出禁止在沈阳市内从事客运营运两年的罚单。
异地营运首次明确:处罚1000元
此次“打黑”专项整治对象包括凡是未经沈阳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套牌”、“下线”出租车,非法营运的“黑车”、摩托车、残疾人车及在沈阳市驻点营运或返程搭载乘客的外地出租车,一经发现,一律予以取缔。
此次打击“黑车”,对无运营资质的车辆,依法暂扣车辆、并处相关责任人3—10万元的处罚,取消违法驾驶员客运从业资格,两年内不得从事客运经营性驾驶。对于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没收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
另外,对以往争议较大的异地营运车辆,被纳入非法整治范畴。并表示,一经查处该车辆是未经沈阳市批准并在市内驻点营运的“线车”,或者返回途中搭载乘客等超出许可范围的,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
合法“的士”免费安电子身份证
除严管重罚“打黑”外,市交通局表示,年底前,市交通局将给全市每一辆合法的出租车安上一个电子身份证即通过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在全市具有营运资格的出租车上安装具有防伪功能的电子标签,应用车载移动雷达识别读取等技术,在一定范围内有效识别“黑出租”与合法出租车。目前,该套设备已通过政府采购,处于生产阶段。预计年底前,全市1.7万余辆出租车将会免费安装上电子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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