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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将对“黑车”从重处罚 11个区域重点整治
2009-04-30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 张曦尧)“沈阳从即日起将专项整治出租汽车市场非法运营行为。本次专项行动继续坚持行政手段与司法手段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出租汽车市场非法运营行为。”这是记者11月25日从沈阳市交通局获悉的。   11个区域重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的主要对象为,凡未经沈阳市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套牌”、“下线”出租车,非法运营的社会车辆,非法运营的机动摩托车,及在沈阳驻点运营或返程搭载乘客的外地出租车。此次整治将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并且突出抓好沈阳北站、沈阳站、桃仙机场、民主路、小津桥、“九一八”纪念馆、珠林桥、长客总站、长客西站、省快客站、道义等重点区域。   对非法营运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   此次专项整治将由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交通局、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执法,采取即分工又合作的办法。根据非法营运车辆对出租汽车市场的危害程度,对其中隐蔽性较强、危害性较大,具有出租汽车营运标识的非法营运“克隆”、套牌、“下线”出租车和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除责令停止非法营运并依法暂扣车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没收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   对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或者持无效道路运输证从事客运经营的车辆,依法予以暂扣,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取消违法驾驶员客运从业资格,2年内不得从事客运经营性驾驶;对外地出租车未经沈阳市批准在沈阳驻点经营或返程搭载乘客等超出许可核定营运范围的,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违法当事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火车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将对查扣车辆进行拍卖,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营运车辆,予以报废处理;对拒绝、阻挠专项整治工作、妨碍执行公务或者违反信访秩序的、非正常信访的单位、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将尽快推进应用无线射频识别技术   下一步沈阳市将尽快推进应用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在全市具有营运资格的出租汽车上安装具有防伪功能的电子标签,应用车载移动雷达识别读取等技术;推进磁卡技术的应用,将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准驾资格电子档案的科技管理水平,保证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和运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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