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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已婚大学生生育可休产假
2009-08-11

  兰州晨报讯(记者赵汇 实习生马垂垂)继2005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不再作特殊限制后,近日,兰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兰州市教育局、兰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对已婚学生生育应办手续、孩子如何落户等问题做以明确规定。采访中,兰州市计生委工作人员表示,《意见》保护了在校已婚大学生的生育权利,体现了更多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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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对高校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设置予以明确规定。其中,教职员工(含离退休职工)、全日制在校生和流动人口在内,总人数超过5000人(含5000人)的高校,设专职计划生育干部1人;总人数超过10000人(含10000人)的高校,设专职计划生育干部2人;总人数超过15000人(含15000人)的高校,按比例增配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tujian.org

  今后,高校计划生育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要从学生入学登记开始,全程了解掌握在校学生婚育情况,并建立在校学生婚育状况登记和备案制度。高校计划生育部门将在校学生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及生育情况及时告知学生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将其纳入该在校生的人事档案,并在毕业时为其出具生育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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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关心妇女和保障母婴健康,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意见》提出:已婚女生在妊娠、生育和哺乳期间办理休学手续。对于已婚学生合法的生育,学校不得以其生育为由予以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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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婚学生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属于国家规定的免费基本项目的,其费用由高校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解决。已婚女生妊娠检查、分娩等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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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指出,双方均为高校集体户口或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学生生育的,在校期间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毕业后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一方为高校集体户口的夫妻生育的,可以在本市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校学生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违法生育的,按照其户口所在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处理,所在高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是党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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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要求,高校在校学生生育子女,应在怀孕前按规定向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和计划生育部门同时提出,符合条件的,经学校同意后应及时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并凭生育保健服务证享受婚育知识咨询、孕情查询等生殖保健服务。已婚在校学生夫妻需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并提供子女相关证明材料,以备子女户口办理或迁移时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办理子女户口的具体程序为:已婚在校学生夫妻双方均为高校集体户口的,其在校期间所生育子女户口可随父或随母落在任意一方的高校集体户口上。已婚在校学生夫妻一方为高校集体户口的,另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其在校期间所生育子女户口可落在高校集体户口上。已婚在校学生夫妻一方为高校集体户口的,另一方为家庭户口的,其在校期间所生育子女户口应落在家庭户口上。凡随高校学生在学校申报本市户口的新生儿,应在其父(母)毕业分配派遣时,将其户口随同其父(母)户口一并迁出高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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