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中图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国图鉴社)官方网站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胡锦涛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陈泽民代表:应将公益广告纳入广告法规范
2011-03-10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单纯刚)近年来,新的广告[GuangGao]形式、广告[GuangGao]载体等不断出现,但现行广告[GuangGao]法中的许多规定与我国经济发展和广告[GuangGao]业的现状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使得公益广告[GuangGao]的监控和管理处于‘真空状态’。”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陈泽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将公益广告[GuangGao]纳入广告[GuangGao]法规范。

    陈泽民代表说:“客观而言,公益广告[GuangGao]活动作为一种新的广告[GuangGao]类别,对倡导社会文明风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与文化环境有重要作用。但实践中也出现一些法律规定不能发布广告[GuangGao]的主体利用公益广告[GuangGao]的形式来进行自我宣传;一些企业发布的公益广告[GuangGao]内容有违善良习俗;一些企业发布的公益广告[GuangGao]误导消费者等问题。”

    陈泽民代表建议加快修改广告[GuangGao]法,从法律上规范公益广告[GuangGao]的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应该扩大广告[GuangGao]法的调整范围。将公益广告[GuangGao]、植入广告[GuangGao]等新型广告[GuangGao]形式纳入广告[GuangGao]的涵义范围;并将互联网、手机、移动电视等新媒体也列入广告[GuangGao]法的调整范围。

    同时,应规范公益广告[GuangGao]行为,明确公益广告[GuangGao]的概念,对公益广告[GuangGao]发布主体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善良习俗等给予明确的界定,方便操作,便于监督和管理。另外,还要明确公益广告[GuangGao]违法的监管处罚方法和力度。 

     相关链接
    ·乔彬代表建议:创建农村文化发展的长效机制
    ·郭瑞民代表:降低农民进城门槛 科学解决用工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
    ·2010年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规模位居全国
    ·国家博物馆馆长解析我国博物馆事业尴尬现状
    ·蔡昉代表:警惕中等收入陷阱 合理调整收入分
    ·王和山:西部妇幼保健机构和公立医院状况待
    ·西藏“十二五”将打造珠穆朗玛峰等三大国家
    ·周晓光代表:在刑法中增设“人体器官买卖罪
    ·陇南市委书记王玺玉谈陇南市“5·12”灾后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5号4楼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 京ICP备091106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