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环保部生态环境监察试点验收组来到延庆,对该县2007年以来创建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最终,延庆县通过验收,成为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县。
自2007年11月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以来,延庆县完成了乡镇废弃尾矿库的隐患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对境内45条小流域进行水土流失治理,治理面积约810.85平方公里,实施水源涵养工程925处;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08年和2009年连续两年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超过300天;每月监测9个河流断面,对饮用水源地进行监察,并建立了妫河水质在线监测和县城污水处理厂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确保水环境质量安全。此外,延庆县在节能减排、农业污染源控制等方面开展大量工作,环境监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