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从河南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2004年,河南省在致力于发展经济的同时,严守基本农田这一“不可逾越的红线”,连续6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占补相抵净增耕地10万亩。
据了解,2004年,河南省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等“三个暂停”要求,严格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方案的审查,对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耕地开垦费、补充耕地地块不落实的建设项目用地不予报批。省国土资源厅规定,在正式报送建设用地审批报件前,属于先补后占的,必须先对补充的耕地进行验收;属于先占后补的,应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省国土资源厅对补充耕地方案进行严格审查,补充耕地方案不落实的,不办理建设用地报件。
为确保全省和各地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完成,河南省全面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以及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国家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全部落实到地块,实现了基本农田保护图纸、表格、实地“三对照”,做到了保护指标、保护地块、保护标志、保护档案、保护责任、保护措施“六落实”。同时,全省十分重视补充耕地的质量,补充耕地以能够满足耕作要求为标准,对集中连片、规模较大的补充耕地项目,基本做到了水、电、路配套建设。在土地的平整程度、土壤厚度、土壤质地、道路、排灌设施等基本方面作了明确的要求。同时,狠抓国家、省重点项目“占一补一”的落实。严格的管理和保护措施最终起到了明显的效果,2004年,不仅连续6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在占补相抵后,还净增耕地10万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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