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日前公布了《关于2004年全国地质灾害灾情和成功预报基本情况的报告》。该报告显示,2004年全国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共976起,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58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4年,是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正式施行的第一年,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纳入了法制化、正规化的轨道,全国各地通过监测预警、群测群防和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在976起地质灾害中,各地成功预报了213起,及时撤离人员47614人,避免财产损失4.53亿元。与2003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8.65亿元相比,经济损失明显减少。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该报告首次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作出统计,通过巡查摸清了地灾隐患底数,查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182处,受威胁人数33.3万人,潜在经济损失约14亿元。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确立,对地区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防治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