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04年土地违法案件的件数比2003年下降了13.85%,面积下降了52%。这是记者近日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的。
基层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未批先用、非法占用土地现象去年在广东省仍屡禁不止。一些地方的领导法律意识较淡薄,缺乏国土资源基本国策意识和耕地保护意识,以发展经济,招商引资为由,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工业园区等各类园区用地未批先用,甚至不报就用。全省县(市、区)、乡(镇)级政府和部门以及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违法案件的件数为1247件,涉及土地面积759.17公顷,件数占全部发现案件的21%,面积却占53%。表现形式有:由地方政府牵头或批准,成立××指挥部,然后以指挥部的名义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补偿协议,不经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有关用地手续,违法征用土地;地方基层政府直接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征地协议,为外来企业承包征地或承诺提供土地用于建厂房、办公楼等;在招商引资上,采用“筑巢引凤”的做法,以土地作为优惠条件,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办企业,导致发生大量违法占用土地行为。
广东省2004年发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6311件,其中土地违法案件6053件。土地违法案件中涉及土地面积1441.22公顷,其中耕地468.91公顷。未经批准非法占地2563件,涉及土地面积649.12公顷,其中耕地112.79公顷,分别占本年发生立案总数、土地、耕地面积的83.43%、62.8%、64.1%。
2004年土地违法案件下降的原因,是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消除于萌芽状态。全省动态巡查发现土地违法4609件,涉土地面积588公顷,动态巡查制止土地违法3253件,涉及土地面积385公顷,制止率为71%,挽回经济损失1378万元。
另外,加大了查处各种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力度,并予以公开处理、公开曝光,在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中,全省共拆除违法建筑物252676平方米,没收违法建筑物21945平方米,收回土地488.28公顷(耕地44.69公顷),收缴罚没款5816万元。土地违法责任人受行政处分的37人,受党纪处分的33人,受刑事处罚的12人。全省对违法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处分人数,与2003年比较分别增加了83.33%和363%,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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