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浩坤日前透露说,广东省征地制度改革近日全面启动,各市、县(市)特别是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正在逐步铺开征地制度改革工作,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近年来,广东各级人民政府把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作为首要任务来抓。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的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补偿标准,每3年调整一次。同时,试行征地补偿款实名支付制度,依照法定的倍数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将制定增加安置补助费的方案,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据林浩坤透露,为了加强征地补偿款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款的兑现,广东将建立预存征地补偿款制度,制定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监督。同时,还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严格贯彻执行“一户一宅”制度,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林浩坤还表示,国家和广东省的重点建设项目,今后必须将征地费用足额列入概算,不得以任何理由压低、拖欠征地补偿款。在保证货币安置兑现落实的同时,试行通过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生活保障体系、留用地安置、就业安置、保障村集体解决组织稳定的收入、农业生产安置等方式进行安置。同时各市、县(市)人民政府将加快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使征地补偿真正做到同地同价。4月底前全面完成对当地有关征地补偿标准规定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也将及时向社会公告。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