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土地出让有新规:先“选美”后“选富” |
2009-05-25 |
|
近日,厦门市规划局、市国土房产局联合发布了《竞买人在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规则》。今后我市在出让土地使用权时除继续保留按硬指标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外,还将尝试使用新的方式,即要求竞买人竞拍土地前先提交规划建筑方案。
按照新规则,今后我市出让土地使用权将分为两个阶段,市规划局局长赵燕菁将其称为先“选美”后“选富”。 “选美”阶段即征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希望竞拍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人都必须先提交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接受评审,规划部门将评选出优胜方案进行修改、深化后,形成挂牌出让方案;“选富”阶段则是竞买人公开竞价阶段,和以往不同是,在新规则中,竞买人竞拍的土地是带有方案的土地。
市规划局局长赵燕菁:现在我们土地招拍挂以后,规划审批的条件和招拍挂不是很适应,往往出现指标给了人家以后,开发商要来改我们,这是在招拍挂中是不符合程序的,造成我们工作很多被动,但是往往事后的改进又是有道理的,所以我们现在是想通过我们带方案招标,把事后的这种改进提前到前面。
赵燕菁介绍说,一般来说,竞买人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设计方案,一般都可以进入第二阶段。但是可以预见的一种情况是,最后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并不一定是建筑方案的拥有者,怎么鼓励竞买者下工夫设计方案呢?赵燕菁认为,设计出优胜方案的竞买人由于对方案的熟悉度在第二轮竞争中将获得先机,同时,如果设计方案者没有获得土地使用权,他们也计划从竞拍所得中,拿出部分资金对方案设计者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