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行业消息 > 资源消息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吴
图片1 吴邦国,男,汉族,1941年7月生,
·政治人物:温家宝
·政治人物:胡锦涛
·百色市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物权法草案规定:征地、拆迁补偿应到位
2009-05-25

征地、拆迁补偿不到位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导致纠纷时有发生,侵害群众利益。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正在审议的物权法草案针对这一情况增加条款,确保补偿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此前审议的物权法草案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自然人、法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但应当给予补偿。根据常委会委员的审议意见,正在审议草案细化了征地、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

  按照草案的规定,国家保护私人的所有权。拆迁、征收私人的不动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没有国家规定的,应当给予合理补偿,并保证被拆迁人、被征收人得到妥善安置。禁止以拆迁、征收等名义非法改变私人财产的权属关系。违法拆迁、征收,造成私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物权法草案还规定,征收承包期内的土地的,应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给予合理补偿。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办法应当告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应当依法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截留土地补偿费等费用。
tujian.org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相关链接
    ·内蒙古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总价8.81亿
    ·南京推出7幅地块出让 太平南路出让地下土地
    ·广东省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元旦正式实施
    ·大规模调查表明:多数安徽农民不赞成土地私
    ·内蒙古: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正在全面推进
    ·深圳市出台了八大政策严管土地
    ·贵阳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召开
    ·广西国土资源厅实行新闻发布制 及时通报工
    ·江苏明年实现国土资源政务电子化
    ·厦门市土地管理出台新举措 保护失地的农民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