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财政投资、土地开发500亩以下、土地整理2000亩以下的项目,由审批改为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党组针对该省各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多、时间长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改革意见,着力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改革意见的总体构架为简化程序、强化验收、鼓励整理复垦、严格财政资金管理、严格对现状和结果的认定等。意见提出,非财政投资、土地开发500亩以下、土地整理2000亩以下的项目,取消规划审批,将立项、审批改为备案制,由地、州、市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财政资金投资项目,由省厅审查制改为专家审查制,省厅对开发整理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抽查,抽查面为总数的10%~20%。
改革意见实施后,各地国土资源部门的办事效率大大提高,一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从立项、审批到验收,一般可节约60多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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