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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扩大监测网 部署鼠疫防控工作 |
200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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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省卫生厅下发加强鼠疫防控工作通知,各市、县要加大动物鼠疫疫情的监测和预警力度,增设监测点,扩大鼠疫监测范围,严防鼠疫发生,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据近期全国动物鼠疫疫情监测结果表明:一些省(区)发现动物鼠疫疫情,部分地区鼠疫疫情活跃。山西省是鼠疫历史疫区,虽然新中国成立后至今未发生过人间和鼠间鼠疫疫情,但山西省周边内蒙古、河北等省份存在鼠疫自然疫源地,人间鼠疫偶有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鼠疫监测县的监测能力和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调整和充实鼠疫疫情处理小分队成员,补充和更新鼠疫疫情处理防护物资,将各项防控责任落实到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接诊发热病人时要注意问诊和鉴别诊断,尤其要注意近期内到过鼠疫疫区的病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因漏诊或误诊造成鼠疫疫情的传播。一旦发现人间鼠疫或疑似人间鼠疫疫情,要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措施,积极做好鼠疫患者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疫区处置等各项工作,全力防范疫情扩散,降低病死率,减小疫情社会危害。
各级医院、村卫生所要有固定的疫情报告员,要报告病死的老鼠、狐狸、兔子等疫源动物;报告疑似鼠疫病例;报告不明原因的高热病人和突然死亡的病人;不捕猎疫源动物;不剥食疫源动物;不私自将疫源动物以及产品携带出疫区。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群众性的灭鼠灭蚤工作,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控制鼠疫的发生和流行。(刘涛)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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