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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违法医药食品广告被曝光
2009-07-28

  (记者陈飞)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对各省(区、市)电视台卫视频道和省会城市晚报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广告情况进行了抽查,并对发现的十大严重违法广告进行了曝光。

  这十则广告包括:呼和浩特晚报发布的呼和浩特五洲女子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西安晚报发布的生命A蛋白食品广告,夸大食品用途,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南昌晚报发布的南昌东大肛肠专科医院医疗广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发布;贵阳晚报发布的冠心静片药品广告,该药品为处方药;黑龙江新晚报发布的倍力胶囊保健食品广告,有关增强性功能、改善性生活的内容超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保健功能;南宁晚报发布的肝宁片药品广告,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发布;天津今晚报发布的天津市河东钟山医院医疗广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发布;河北燕赵晚报发布的仲马食品广告,夸大食品用途,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福州晚报发布的福建武警医院医疗广告,使用武警部队名义发布广告,并使用患者名义做证明;青岛电视台一套节目发布的圣首荞芪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夸大保健食品功效,使用患者名义证明使用效果。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以上广告严重违反了医疗、药品、食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工商机关将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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