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56家医院将公示药价 不公示病人可拒付药费 |
2009-07-28 |
|
作者:记者朱玉文实习生赵嘉
本报6月4日讯天气越来越热了,担心在外面工作的家人会中暑,家住兴汉门的冯奶奶打算到医院买些藿香正气口服液。冯奶奶盯着医院里的电子屏幕看了半天药品的价格,“我本来就视力不好,这个电子屏幕上的价格一直在滚动,我想看的没看得到,不想看的又在不停地动。”冯奶奶显得有些无奈。
从8月1日起,冯奶奶不会再遇到这种情况了。今天,省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湖南省药品和医用材料价格公示规定》,从今年8月1日起,凡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通过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和向患者另外收费的医用材料价格均须向社会公示。届时,市民可以在《价格在线》网站上免费查询到公示的药品和医疗材料价格。
公示价格,让群众看得明白
近年来,虽然各医疗机构、各零售药店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利用标签价、公告栏、公示窗口、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滚动屏等形式公示了部分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但是医药价格成千上万,规格、剂型复杂,许多群众对于医院公示的药品价格,既看不清,又看不懂,更无法和其他医院的价格进行对比。
按照新的规定,药品和医用材料的价格须在网上进行公示,其中,药品必须公示生产企业名称、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计价单位、进入医保目录药品的医保编号、最高零售价格、医疗机构实际进价、实际销售价格。 tujian.org
医用材料则须公示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计价单位、性能组成、医疗机构实际销售价格、对应的医疗价格项目编码。在《价格在线》上公示价格后,群众可以随时随地查找到所需信息,满足对药价透明的需求。
利用互联网信息平台,公开、公示医药价格,也是我省价格主管部门为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为加强医药价格的监管,抑制医药费的不合理上涨实施的一项全新的管理制度。
56家医院网上公示,免费查询
从今年8月1日起,全省共执行一类价格的38家医院和省直管的18家医院将执行《湖南省药品和医用材料价格公示规定》,其价格须在《价格在线》网站公示。其他医疗机构价格公示的方式由各市州物价局按照省局的规定自行确定。
没有按照省物价局规定公示药品和医用材料价格的,消费者有权拒绝付费,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投诉。价格主管部门在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后,经查证属实,将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省物价局在《价格在线》网站上对药品和医用材料价格实行免费公示、免费查询。同时,物价局还将统一公式的内容、表格,以方便社会各界对照、查询。
该规定还强调,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药品价格经省物价局审核后,再对外公示。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药品和医用材料价格,所公示的价格和内容,由生产、经销企业和医疗机构对其真实性负责。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