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到2013年的4年时间里,凡省内80%左右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从业人员,均可从三个层面接受系统培训,成绩合格者将获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日前,黑龙江省中医管理局、省卫生厅及省教育厅三部门联合制定并出台了相关培训实施方案,以逐步形成具有一定专业素质的中药服务队伍,促进中医药学术发展和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的提高。
据了解,长期以来,黑龙江省各级医院中药岗位专业人才匮乏,学历层次偏低,知识机构陈旧,从业人员工作经验欠缺,操作不规范;老中药专家经验面临失传,亟待抢救。同时,中药继续教育工作滞后,致使60%以上的中药人员未能熟练掌握传统炮制方法、饮片鉴别及假冒伪劣药材的识别,难以保证临床有效用药,严重制约医院发展,并危及中医的临床疗效。
针对这些实际问题,黑龙江省中医管理局等三部门从岗位提高培训、专科学历教育、中专学历教育三个层面着手,将对全省80%左右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从业人员集体“充电”,为他们安排足量的中医药基础知识、相关的实践操作技术以及药事管理与法规等学习内容。通过四年的时间,促使全省绝大多数的学员掌握中药基本知识和常用技能,杜绝伪劣、假冒中药饮片流入医院。同时使老中药专家经验能够薪火相传,后继有人,促进中药事业持续和协调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学历教育学习期满后,由黑龙江省教育厅组织考试并颁发毕业证书,并由省中医管理局颁发岗位培训证书。对参加岗位提高培训的学员,修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者,由省中医管理局颁发岗位培训证书。培训学习结束后,学员所在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在职称晋升以及先、优、模的评选中,须给予优先考虑和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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