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冯长根先生就学术期刊收钱问题接受采访时,有一段议论,值得仔细品读一下。他说:“首先,国家每年的科技投入已经达到了上千亿人民币,而社会科学的投入无法和这个数字相比。其次,从学术期刊的性质来看,它就是应该为科研项目服务的,科技期刊收版面费就和参加会议要交注册费一样,为发表
者提供了学术交流的机会,同时也为其他科研工作者提供了信息和参考。而且在科研经费中有一部分是保证学术交流的,所谓的学术交流就包含了版面费、会议注册费。因此,科研工作者分摊一部分科技期刊的成本是合理的。”(10月22日《中华读书报》)
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到底合不合理?冯先生的结论是科技期刊收版面费是“合理”的,理由如上述两条。不过,这两条理由很令人费解。先看第一条。我不明白,为什么科技投入比社科投入大,科技期刊就可以收钱。难道是说科技投入大,科技研究人员的收入就高,就更有实力付版面费?还是说科技投入大,科研成果就多,就要用收钱来控制发表量?照理,科技投入大,科技期刊就会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就更无需收钱才对。不知道冯先生在这里算的是哪门子账。冯先生说,不能把社科类期刊和科技类期刊混在一起。这就奇怪了,同是学术期刊,同是面临收不收版面费的问题,怎么就要区别对待了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再看第二条。冯先生把版面费作为研究人员获得交流机会和信息而必须付出的费用,并且认定这个费用是天然就包含在科研经费中的,因为发表文章是学术交流,而学术交流是由科研经费保证的。为学术提供交流和信息的平台,需要一定的费用,但费用由谁来提供却有所讲究。由作者个人来付费,也不是说万不可行,但其合理性与第三方(比如科研基金)来提供费用的制度相比,显然要差一些——非常容易发生“给钱就发”、文章质量差等现象。收钱的制度就是这些坏现象的根源。但按照冯先生的意思,版面费制度本身并不坏,只是由于“有的编辑部把‘经’念坏了”,才出现“只要给钱就上论文,发表论文是纯粹为了挣钱”的后果。由此,冯先生给出的破解之道就是先审文章后收钱,而不能先收钱后审文章。这里,冯先生想以收钱的顺序来扭转收钱制度本身的不合理性,只能是细枝末节的小修补,定然无法改变混乱的现实。
此外,发表文章是学术交流不假,但要说科研单位或个人的科研经费中就预含了版面费,并以此证明其合理性,恐怕过于牵强。如果有单位或个人在经费预算中准备了这么一笔版面费,那恐怕也是迫于期刊收费的现实。把无奈的现实说成是合理的根据,这种颠倒实在是站不住脚的。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也许有各种各样的苦衷,但肃清不良风气,提高学术质量,正是要在收费问题上开刀,而不能找出许多堂皇的理由来姑息迁就。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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