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首届全国医疗纠纷第三方援助协作论坛在山西举行。山西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李和平在会上说:“媒体只听患方说话,单方面过多的、过滥的报道,加重了医疗纠纷处理的难度,也给调解工作带来不利的因素”。(10月24日中新网)
李和平先生的发言很容易引起医务人员的共鸣,因为近些年,媒体不符合事实的报道,使得医疗纠纷扩大化、复杂化的情景,大家见得实在太多了。远的不说,就在半个多月前,某报以《失血孕妇苦等六小时逝去》为题,报道山东某医院抢救一失血孕妇未成功。因为该孕妇一是稀有血型,二是失血极为严重,医院在尽了最大努力后,还是没有从死神手中夺回孕妇的生命。家属认为医院不负责任,记者在听了家属的一面之词后,在报道中指责医院“漠视生命”。
导致医疗纠纷报道不实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记者缺乏医疗知识,对事实的描述不准确。二是记者急于发稿,没有进行深入采访。三是记者为追求报道的“轰动效应”,报道时感情用事。
媒体客观公正的报道,有助于平稳有关人员的情绪,从而促进问题的解决。但是,如果媒体的报道不准,与事实出入较大,不仅可能激化矛盾,使问题复杂化,既干扰医院的正常秩序,又侵犯医患双方的正当权益。山东张铁鹰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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