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乐民
11月28日,欧盟委员会公布的一份针对制药行业反垄断调查的中期报告,引起国内媒体和业内人士的关注。
这份历时11个月形成的调查报告说,一些药品的最初研制公司即“原创”制药公司,为压制其他竞争对手的盈利,不惜采用各种手段阻止或延迟对手的同类药品上市。同时,通过干预国家对非专利药品的审批程序来拖延新药上市时间。其后果是药价居高不下,并严重妨碍了医药行业推陈出新的进程。
公众利益受损引发调查
欧洲制药行业曾保持世界药品创新的中心地位。20世纪80年代末,50种创新药品中只有41%源于美国;到90年代末,这一数字上升到62%;1992年全球10大最畅销药品中有6种来自欧洲;2002年下降到2种。
欧盟委员会的初期调研数字显示,1995年~1999年间,欧盟平均每年有40种新药上市,而2000年~2004年间仅有28种。
上述数字显示出药品市场发展失常:投放市场的专利型新药种类较以往大幅减少;相比前些年,非专利型仿制药品的上市也经常滞后。
欧盟监管机构在对2000年~2007年间17个欧盟成员国未及时入市的药品进行调查后发现,如果这些药品能及时上市,将为国家医疗体系节省大约30亿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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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非专利药品进入市场后的头一年将使该类药品价格平均降低20%,第二年降低25%,在某些国家甚至可以降低90%。
基于此,2008年1月16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启动对欧盟制药行业的反垄断行业调查,以期找出药品市场发展失常的真正原因。
多种“伎俩”企图独霸市场
历经11个月后,欧盟于28日公布的中期调查结果已送达被调查的相关制药公司公开征求意见。这个调查报告揭开了欧盟药品市场失常的部分内幕:一些制药商采用各种“伎俩”在谋求自己的私利。
申请专利集群,即给同一个药品申请多个专利。调查发现,有的药品申请的专利竟多达1300个。这种做法的目的是尽量延长药品的专利有效期,以阻止或延迟其他竞争者的同类药品进入市场。
挑起纠纷和法律诉讼。财大气粗的制药公司往往以自己的专利权受到侵犯为名,将对手告上法庭。而专利纠纷往往需要3年时间才能了结。报告发现,60%以上的被告公司最后会赢得官司,这足以说明原告的目的就是拖延被告公司非专利药品的上市时间。
与竞争公司私订协议,用钱收买对手,让其同意限制自己的药品销售。报告说,“原创”制药公司以这种方式付给竞争公司的资金共达2亿欧元。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通过干预国家对非专利药品的审批程序来拖延新药上市时间。调查发现,用这种手段延迟药品上市的时间平均为4个月。
按照欧盟反垄断程序,对某个行业发起反垄断调查并不意味着欧盟已经掌握了有关的违法证据。据新华社报道,为获取证据,欧盟监管部门11月24日突击搜查了不同欧盟成员国的几家制药商的办事处,其中包括美国的辉瑞、英国的葛兰素史克和法国的赛诺菲安万特三家制药公司以及阿斯利康、默沙东、强生比利时分公司等。
欧盟委员会表示,监管部门将对一些制药企业是否相互联手,就药品专利等问题达成了限制竞争的协议;是否为了推迟低价仿制药的上市时间而滥用专利权或与某一家仿制药竞争对手达成排他性交易;是否为了维护自身市场份额,通过滥用专利权和威胁提起诉讼等手段,给其他药品上市制造人为障碍等行为进行调查。
今年早些时候,欧盟负责竞争事务的委员克勒斯女士曾表示,新药的缺失影响了医疗质量,而仿制药的不足则使治疗成本居高不下。欧盟委会将根据明年形成的最终报告结论对所涉及的每一起个案分别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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