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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消费者利益 青海将全面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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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记者从省政府首次召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会议上了解到,为全面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我省将全面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省政府2007年、2008年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资金900万元,重点配备了省级和西宁市农产品质检中心设备,新建了4个县级农产品安全检测站,在11个农产品市场设立了农药检测室。同时,推进农牧业标准化工作,已制定、修订农牧业地方标准530多项,建立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16个,有力推动了全省农产品安全工作。农业部例行监测结果表明,我省畜产品合格率连续多年在全国名列前茅,但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影响到我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进一步提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特色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副省长邓本太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当前和今后要从六个方面推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迈上新台阶:加强领导,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法规;.加大整治力度,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标准研制,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质检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认真抓好“三品”认证,强化名牌农产品宣传推介;加快农产品市场建设,严把农产品市场准入关。
会上,省农牧厅介绍了当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安排部署了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省农牧厅还与各地农牧部门签订了2009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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