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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厅派员赴钦督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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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29日,以市场与经济信息处文信连处长为组长的自治区农业厅督查组,赴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督导检查。督查组要求,要继续按照农业部和农业厅的部署,扎实开展各项整治活动,确保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钦期间,督查组深入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资经销单位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档、实地检查的办法,了解钦州市整治活动部署、工作安排、责任落实情况以及自查自纠等方面工作情况。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中,钦州市各级农业部门成立机构、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制,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整治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开展专项活动、抓好安全农产品基地建设、处置一批违规使用农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督查组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督查组要求,钦州市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整治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要继续按照农业部和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的部署,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要通过为期一年的整治,确保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有较大提高,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钦州市农业局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副局长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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