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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年底以来,我县结合实际,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一是成立组织,制定方案。组织各部门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制定了《全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食安协委主任、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监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为各部门业务负责同志,确保专项整治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二是突出重点,明确职责。各乡镇政府和监管部门按照全县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制定各地各部门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逐级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监管部门还结合监管工作职责,根据以往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线索,制定了食品抽检计划,明确了整治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类别、重点对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三是部门联动,初显成效。各监管部门紧密结合职责,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销售单位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整顿规范。县质监局对涉及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获证企业和食品生产小作坊进行了严格检查,并要求这些生产加工单位填写自查自纠表、承诺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物质使用备案表。实行定区域、定任务、定责任监管。县工商局召开全县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单位(户)负责人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广大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户)积极做好自查自纠,对自查不到位,改正不及时的食品和食品添加经营单位与个人进严肃处理。县卫生局确定了宾馆、饭店、学校食堂为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对象,对大中型餐馆、火锅店、卤菜店的面点、酱卤制品、火锅产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同时对可疑食品进行抽样送检。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成立6个考核组,对全县32个乡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通过近5个月的专项整治,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2420人次,车辆852车次,整治重点地区51个,重点单位73家,重点品种27种。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23家,经营企业802家,餐饮企业577家,受理举报投诉4起;检查大中型酒店、餐馆、学校食堂31家,没收“斧头食粉”454gⅹ2盒,“I+G增味剂”1kgⅹ1袋;检查畜产品经营市场44个,畜产品加工场(点)58个,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门点96个,规模养殖场335个,整顿不规范经营畜产品门点13个,取缔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经营畜产品门点2个,捣毁收购病死动物产品窝点1个,销毁病死动物产品100公斤;责令当场整改7家,查处案件1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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