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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靠天吃饭”走向“生态富民”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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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把生态保护和建设与农牧业结构调整、扶贫开发、游牧民定居、发展林下产业等结合起来,通过“生态富民”调动农牧民主动参与生态建设与保护,努力探索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长效机制取得实效。
林芝地区是西藏的主要林区,也是中国第三大林区。过去林芝部分农牧民依靠砍伐天然林过日子,有关部门通过调整农业结构,鼓励农民发展生态农业,开发林下产品,使当地走出了一条“生态致富”路。2008年,林芝地区正式提出了建设生态地区,通过生态建设和保护,发展生态农牧业、生态旅游业等促进经济发展。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张永泽介绍,过去一个四口之家,一年煮饭、取暖等烧柴折合木材6至7立方米,相当于破坏木植被4至5亩。自2001年至2007年,国家投资543万多元,在全区13个县实施了太阳灶、太阳能热水器及小型风力发电设备等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此外,全区农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6.5万千瓦。据初步测算,在小水电供电范围内林区年节省柴木110万立方米,灌木林年节省30万立方米,有机肥及高山草甸年节省10万立方米。据农牧部门统计,截至2008年,西藏共在5个地市的33个县完成农村沼气建设4.3万户,使21万多人用上了安全清洁高效的能源,同时配套建设近86万平方米蔬菜大棚,年产蔬菜总量达340多万公斤,直接为农牧民增加收益54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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