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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与香港共筑食品安全区域合作基础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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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8日,广东省江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与香港品质保证局签订《食品安全合作意向书》,这标志着两地的食品安全合作又有了实质性进展。
《食品安全合作意向书》明确了双方建立工作信息交流机制、制定适合江门市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以及支持成立“江门食物安全及营养中心”三方面合作内容。
江门市副市长陈杭在致辞时表示,《食品安全合作意向书》的签订,必将进一步促进江门香港两地在食品安全方面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和联系,为建立食品安全的区域合作奠定基础。
合作意向书的签订,标志着两地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正式启动,为两地联手共创更加繁荣稳定、更加放心可靠的食品经济和安全环境创造了良好条件。双方合作制定适合江门市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无疑是江门市为提升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进行先行先试的大胆尝试;而拟定成立的“江门食物安全及营养中心”,将为珠三角一体化以及粤港澳三地间的区域协作和促进食品产业繁荣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其在食品安全保障及物流业发展方面的作用将逐步辐射到整个泛珠三角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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