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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审计厅审计组莅临信丰大队检查指导财务工作 |
200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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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15日,由江西省审计厅蔡副厅长率领的审计组在赣州市交警支队钟晓华副支队长等人的陪同下,莅临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就该大队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在大队,审计组一行认真听取了大队长刘萍就大队近年来尤其是2009年度的财务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仔细查看了大队的财务管理工作台帐以及各类财务报表,详细询问了大队在执行财务管理条例及财经纪律方面的情况。当看到大队一直以来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认真贯彻财经纪律、各项财务票据健全规范、统一装订,尤其是大队未设置任何“小金库”时,审计组对大队的财务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同时,审计组强调:财务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上至中央、下至地方政府,对财务管理工作一直十分重视,因此,各级交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制度来管理队伍、控制开支,把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坚决杜绝奢侈消费、铺张浪费的不良行为,要通过严格财务开支审核形成增收节支的良好局面,以此促进队伍整体的健康发展。(刘庭斌)
通联:江西省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刘庭斌
邮编:341600 电话:(0797)333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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