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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案一天告破 受害人锦旗相送 |
2009-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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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交警同志,谢谢你们为我讨回公道,你们真是破案神速。”6月3日上午10时,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桥中队院内响起阵阵的鞭炮声,一名交通事故受伤者在其家属的陪同下,满怀感激地将一面印有“破案神速”字样的大红锦旗送到了中队民警手中,感谢大桥中队交警抓获肇事逃逸驾驶员,为受害者讨回公道。
2009年4月13日 10时许,大桥中队接到电话报警称:在S343线信丰县古陂镇阳光小学路段,一辆摩托车在超车时将一辆二轮摩托车碰撞,造成一人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接警后,大桥中队指导员李健一边拨打120急救电话,一边迅速带领民警赶到事故现场,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认真的勘察。经现场初步勘查发现:事故现场仅留下一摩托车转向灯碎片,没有其他任何线索。于是,办案民警从转向灯碎片入手,立即手持转向灯碎片先后到大桥镇及县城各摩托车修理店、销售网点进行调查取证。经大量核对排查,初步确认该肇事车系为“三铃”牌摩托车。据受害者称,该肇事摩托车车身颜色为红色,车牌尾数为939。民警立即回中队通过交警队信息应用平台进行查询,发现有两辆摩托车符合上述特征。办案民警又一一展开走访排查,最终将目标锁定在车牌号为赣B5Z939的摩托车上,并很快查实到该车车主系小河镇的何某。在锁定肇事嫌疑车辆后,民警连夜赶往小河镇何某家中,将现场提取的转向灯碎片与何某家中停放的摩托车一比对,破碎痕迹刚好吻合。在铁的证据面前,何某对自己的交通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至此,一起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凭借警方的神速出击,民警的过硬业务技能,在短短的一天时间内就将肇事逃逸者绳之于法,案件成功告破。
在获悉交通肇事逃逸人被人赃俱获后,事故受伤当事人万分感激,在自己的伤势还未完全康复的情况下,将一面“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了中队民警的手中,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那温馨感人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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