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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交管大队多措并举确保“集中下访月”取得成效 |
2009-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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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掌握社情民意,化解各类矛盾,密切警民关系,促进和谐平安龙南建设。江西省龙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根据县委、县政府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要求,从6月25日起,部署开展了机关民警“集中下访月”活动,力争达到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理一批诉求合理的疑难信访问题;帮助解决一批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努力化解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容易引发群体事件的问题的“四个一批”目标,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机关民警“集中下访月”活动,是贯彻省、市、县关于新时期信访工作一系列决策的部署的需要,是关心群众疾苦,转变工作作风,增进警民感情,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需要。大队要求全体民警必须站在讲政治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深化“大走访”活动,把集中下访当作当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当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三阶段的重要任务来抓。同时,明确各单位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
二是领导带头,务求实效。大队要求各分管领导以及各单位负责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进村入户,带头听民声、释民疑、解民难,带头化解突出矛盾,带头解决群众反映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在活动中,每个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下访群众10户以上,解决问题3件以上,其他民警须下访群众3户以上。确保集中下访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三是建立档案,逐一销号。大队建立了下访档案,统一对下访对象进行登记造册,记录下访对象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反映问题概况、事情处理进展情况。对能够当场解决的问题要当场给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带回单位集体研究解决,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解决时限,处理到位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销号。集中下访活动中,对发现的重大情况要认真对待,冷静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大队领导报告。
四是加强督查,强化责任。大队将机关民警“集中下访月”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打造机关效能环境建设第一县”活动相结合,与树立亲民、为民、爱民交警形象相结合。大队督查组将不定期对组织开展“集中下访月”活动的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各单位量化目标,分解任务情况,建立活动推进和考核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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