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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大队火热掀起夏季交通安全宣传高潮 |
2009-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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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进入夏季以来,高温天气、雨多路滑、驾驶人和行人容易疲劳等特点逐渐显现,随之而来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也相对增多,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诸多不安全隐患。为进一步推进“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赣县大队把交通安全宣传与夏季工作实际相结合,火热掀起夏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一、加强对各类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把好源头管理。一是利用车管、事故、违法处理等窗口单位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利用宣教室开展的“驾驶人再教育”活动,切实抓好从事客货运输、公交、中巴、出租车等营业性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大队派出民警深入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居住地、用工单位,通过耐心细致地引导教育,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加强客运单位的监督管理,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的警告教育。针对此类违法行为,大队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充分利用交通安全宣传车车载电子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提示语,以时时提醒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遵守交通法规,逐步养成他们良好的交通文明行为。五是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队充分利用暑假放假前期,大力开展“珍爱生命、安全出行”活动。同时大队还派出宣传民警深入学校,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等公益活动,通过主题班会、宣讲交通安全常识等方式,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为他们过一个平安、快乐的暑假打下良好的交通安全基础。
二、加强对各类重点违法行为的宣传,确保驾驶人行车安全。各中队每天派出民警深入到辖区客运站点,结合夏季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对客运车驾驶人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要求广大客运车驾驶人做到“开车不饮酒,酒后不开车”,自觉做到驾车时不超速、超载,不疲劳驾车,让大家认识到“十次事故九次快,还有一次心不在”、“疲劳驾车祸事多”、“超速超载,惹祸招灾”的道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保证行车安全。另外,各中队在日常交通管理中,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针对轻微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守法教育,并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守法意识,逐步培养群众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三、加强与当地新闻媒体的合作,扩大宣传声势。大队充分发挥媒体覆盖面广、方便、快捷等特点,积极与县电视台、赣县之声报等媒体联手,组织开展各类交通安全专项宣传活动,突出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交通违法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内容。在做好法律法规、条款知识宣传的同时,大队还加大对典型案例分析、事故警示教育以及民警先进事迹的报道工作,加大违法曝光力度,通过媒体宣传,争取广大市民对交警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进一步树立起大队良好的形象。同时使广大交通参与人,尤其是机动车驾驶人能从中得到启迪,引以为戒,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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