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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大队联合多部门扎实开展事故隐患路段排查治理 |
2009-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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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工作,改善公路安全行车条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近日,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安监、交通、财政、公路等部门在前期对道路交通危险路段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行再排查,并强化公路危险路段整治力度,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责任落实。大队高度重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
了由大队长肖效林任组长,教导员黄志刚任副组长,大队其它领导及各中队中队长为成员的排查领导小组及由交通、财政、建设、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公路危险路段整治协调办公室,制定了排查工作进度表,并组织专门力量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狠抓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落实。各基层中队按照安排部署,对辖区的国省道、县道及乡道的交通事故多发地、危险点段进行详细的摸底排查并登记造册,大队以文件的形式上报县政府,由县政府责令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实施有效监控。
二、采取措施,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一是整治协调办公室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认真分析事故多发的原因,由县政府确定治理项目、整治时间强化隐患治理。并把排查治理的任务和工作责任逐级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对于确定的事故多发治理路段,做到专人负责,专案解决,分期分批、逐段逐处落实各项治理措施,保质保量按时全面完成治理任务。二是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大队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组织领导、整体协调等作用,切实加强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加强路面管控,严格履行职责。大队通过科学调配警力,加大对路面的巡查管控力度,及时增设警示标志,发放安全提示材料,必要时限时通行或增派警力死看硬守,确保万无一失。四是加大问责力度,落实治理效果。危险路段整治期间,对不认真履行公路危险路段整治职责或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改限期内不采取整治措施,导致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整治效果落实到位,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五是治理完成后,由责任单位写出整治报告,由整治协调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做到专案专办。在此基础上,大队将继续加强对全县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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