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灌南县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生产秩序,进一步优化灌南县投资发展软环境,近日,灌南县公路部门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意见》(灌发[2009]6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继续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交通车辆实行“绿色通行证”制度。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该制度规定,凡经县委、县政府确认的重大企业、重大项目的服务和运输车辆、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200万元以上的企业、项目的服务和运输车辆、县相关领导指定的企业、项目服务和运输车辆,均可持县优化办发放的绿色通行证在全县各条国省干线公路畅通无阻,对持有“绿色通行证”的车辆违规行为,除有安全隐患的进行教育纠正外,要一律放行,不允许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