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茜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规划委共同印发了《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工作方案(示范文本)》。3个示范文本的出台,对于引导和规范广大业主合理使用、维护物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广大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小区车位不可挪作他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是业主使用、维护和管理物业的重要文件,是业主实现自我管理的基础。 该示范文本明确了业主在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过程中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在车辆停放秩序方面,《管理规约(示范文本)》规定,车位只可用以停放车辆,不得改作他用。目前在一些老旧小区中,车位的供需矛盾突出,私装地锁、改作他用的情况时有发生,该示范文本对其有了明确规定。 对业主的违约行为,《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指出,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可以督促其改正,也可委托物业服务机构督促其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全体业主承担业委会经费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是业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基础文件,是全体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物业管理活动须遵守的基本准则。该示范文本对业主大会宗旨、组织方式、机构设置、议事程序、表决事项、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规定,业主委员会不按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的业主提议,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组织召开大会。 关于业委会的活动经费问题,《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明确,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开展日常活动的经费由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承担,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预算,由业主委员会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首次业主大会有章可循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工作方案(示范文本)》旨在引导和规范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规范公示内容、选票送达方式等。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工作方案(示范文本)》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业主,不能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不遵守议事规则的;违反管理规约的;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的;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在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机构任职,或与其关联机构有利害关系的。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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